【役男之申請人】
「役男或國軍人員身份」申請菲律賓觀光簽證者:
1.國內在學緩徵役男者:
必須至內政部申請「國內在學緩徵役男網路申請出國核准」,網路申請期限至緩徵期限止,每次在國外停留最長4個月。(https://nas.immigration.gov.tw/nasf/ctlr?PRO=PRO_Task05Application)
注意:填寫完送出,若是通過即可把它列印下來,再一起交給簽證處就可以了!
受理對象:
19歲以上(當年-出生年≧19)經核准緩徵之在學役男,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申請出境者(不含同條1至6款奉派出國比賽或交換學生等情形)。
出國期限:
(1)役男已出境尚未返國前,不得委託他人申請再出境,出境及入境期限之時間計算,以出境及入境之翌日起算。
(2)每次在國外停留最長4個月,逾規定期限返國即限制出國,不予受理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
(3)核准出國日期,依規定不得逾核准在學緩徵期限。
所填資料經電腦查對檔案資料符合後,立即回復。
2.已畢業者:
必須先至區公所把兵役核准章完成始能申請。
注意:今年應屆畢業(含延畢)役男,網路申請期限至緩徵期限止,畢業後請至當地鄉鎮區市公所兵役科辦理核准。
【未滿15歲之申請人】
未滿15歲的「非菲律賓國籍之未成年人」申請菲律賓觀光簽證者,有以下兩種方式:
1.需有父母親其中一人或法定監護人的陪同,才能允許入境菲律賓。
2.父母親其中一人或法定監護人簽署「同意及支持宣誓書」,並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或出生證明(英文版),及台灣身分證或有效護照影本,親自到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
未滿15歲之申請人需攜帶文件:
- 戶籍謄本正本+影本 - 各1份 (戶謄須3個月內申請)
- 身分證正本+正反面影本
- 護照影本(含內頁) - 3份
- 機票或訂位證明
- 簽署的父母親其中一人或法定監護人之護影印本 - 3份
- 父母親若已過世,戶籍謄本須註明「父母已經不在」,以及「監護人姓名」
- 陪同人的護照影本 - 3份
- 費用: NT$1200 (簽證費、單次簽)
NT$1000 (公證費、辦完後會給一式兩份的公證文件)
- 未成年申請人的收養人或監護人之證明文件影本(若適用)
特別註明:
- 未成年申請人和陪同的成年人必須於入境口岸的移民局辦公室辦理未成年者的入境程序,須繳交一份公證文件及PESO 3200入關處理費,約NT$2100(另一份公證文件自行保留隨身攜帶)
-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不會核發簽證給沒有同意及支持宣誓書的未成年申請者
- 被授權伴隨的成年人(必須年滿20歲-台灣成年者的法定年齡)的護照每一頁影本
【多次簽證身分】
- 三個月多次簽-NT$3000元;六個月多次簽-NT$5500元
- 需另附上財力證明,由本人親辦,會有簡單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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